114學年度生活助學金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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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辦理原則:為協助本校同學就家庭年收入較低或家庭經濟現況困難者,而設立本「生活助學金」。
二、獎助人數及金額:本學年度錄取名額待預算確認後公告,每名每月補助新臺幣6,000元,每學期以四個月計,免納所得稅。
三、申請資格
(1) 有戶籍登記之本國在校生。
(2) 家庭年收入90萬元以下學生,依意願申請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助學金時,主動向學務處服務學習組申請。家庭現況困難者優先核予。
(3)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。(新生、轉學生得免列計成績)
四、繳交申請資料:
1.申請表(如附件一)
2.戶籍謄本(要有記事欄哦!)
3.學年成績單(歷年成績單)
4.全戶所得證明(國稅局申請)(指學生本人+父母或其法定代理人即可)
5.如有其他證明書(如中低收/低收...),請檢附影本,以利快速審查。
每學年初公告受理申請日期,領取生活助學金之學生,視學生修課情形安排生活學習服務。
五、經受理後由審查委員會就書面資料進行審查(必要時得請申請人說明),預定九月下旬於學務處服務學習組網頁公告錄取名單。
六、生活助學服務運用基準及注意事項:
(1) 生活助學服務學生須填寫「生活助學時數紀錄表」到(離)位時間及親自簽名。
(2) 每名生活助學服務學生每週服務不得超過8小時。
(3) 每月結報生活助學金前,指導員需依助學生之服務學習表現進行考核紀錄,完成考核後方可進行結報核銷。
(4) 若考核未達規定者,將自下月起取消生活助學金資格。
(5)每年6月及12月要提供服務紀錄考核表。
七、申請截止日:
114學年度生活助學金申請截止日為114年9月12日(星期五)中午12時前,請備妥申請相關文件親自至學務處服務學習組,或郵寄掛號至南華大學服務學習組收(以郵戳為憑)。(缺件不予辦理哦!)
八、備註:
1.全戶所得申請需攜帶身份證正本;(委託代理人申辦:提供委任書(加蓋雙方印章)、申請人身分證及代理人身分證。)
2.詳情請上國稅局查詢:https://www.ntbt.gov.tw/singlehtml/2cbabe9b82fb4084a856078689397516?cntId=75ca797c788548e9919fb02a1aefd172
(承辦單位:服務學習組;承辦人:陳方勻;分機1253)